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 7030324676,978703032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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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是一部趣味十足的回忆录,充满了关于科学实验的幽默故事。科学家们对人类的感官充满了好奇。他们愿意耗尽一生做实验,甚至把自己作为实验对象。某天,作者看到一则故事,说古罗马的“蛙人”部队潜水时嘴里含着油。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有人推测他们是在潜水面具里吐出油,以便看到水下的场景。于是,作者决定测试一下可行性。结果经过反复尝试,他什么也没看到,却吞下了足够用一星期的油。如果你让学生描绘科学家,90%的人会画出“疯狂科学家”。科学家们热衷于拿自己做实验的行为,无疑充分证明了这句话。他们以科学研究的名义,吞下过霍乱病菌、盐酸,甚至一些无法描述的恐怖东西。这些在《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都有提及。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将为你揭开答案。这是一系列混合了利他主义、虚荣心、好奇心、勇气和愚蠢的神奇故事。
科学史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以自己的身体为实验室,舍身进行过各种奇特、危险的尝试。你也许会怀着猎奇的心态开始阅读,然而最终定会被《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的故事感动。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特雷弗?诺顿 (Trevor Norton) 译者:朱机

特雷弗?诺顿 (Trevor Norton),退休前为利物浦大学的海洋生物学教授,现与妻子居住在海边,专门从事写作工作。他此前的作品均与海洋有关,这是他所写的第四本科普读物。

目录

一 执锯而来,不惧隐疾
二 嗅一嗅,瞅一瞅
三 试验与痛苦
四 好吃的东西
五 虫子大餐
六 渴望疾病
七 疾病侦探
八 危险的光亮
九 缺之不可
十 血液的故事
十一 转变心意
十二 隐秘战线
十三 受苦受难
十四 漂泊与孤独
十五 食肉动物来也
十六 到深渊去
十七 又高,又快,又危险
十八 风险重重
附录 那些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的人

序言

过危险的生活。——弗里德里希?尼采
无论从哪方面来讲,科学家都是好奇心十足。我做了一辈子实验,不过拿自己开刀仅有一回。我在书里看到古罗马的蛙人(也就是潜水员)去潜水时总含着满满一嘴油,原因却无人知晓。也许他们把手覆在眼睛上,然后一点点吐油出来,把油泡充当透镜,于是在水下就可以视物。我决定试试是否可行,便带了一大瓶食用油沉到水下。试了好几次,结果什么也看不到,倒是喝掉了半瓶万岁牌玉米油,还拉了一礼拜肚子。
倘若叫学校里的小朋友给科学家画个像,十之八九会画出一个疯疯癫癫的科学家来。而有那么多搞研究的人会拿自
己做实验,无疑完全符合这种描述。以科学之名吞下霍乱、盐酸以及这样那样简直没法说的东西,后面我都会一一道来
要问他们为何干出那些事来,那实在是一部混合着无私、自大、勇气、好奇以及十足傻气的奇谈。
如果说一知半解是危险的,那么哪儿去找足够博学多识,从而能够摆脱危险的人物呢?——托马斯?赫胥黎

后记

从第一次看到这本《冒烟的耳朵和尖叫的牙齿》英文版,到眼下中文版成书付印,已然一年过去。一年中,本人的主业是在实验室里拿小鼠的大脑做实验,业余则跟随作者特雷弗·诺顿看书中的“人肉小白鼠”们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开膛破肚、胡吃海喝、吞菌饮毒、飘洋过海、上天人地……
虽然书中描述的诸多奇闻堪称“重口味”,作者的文字却颇为雅致,甚至可以说有一点“文艺范儿”,也不乏英国人冷冷的幽默感,不同于通常平实的科普文章。这种特点也给翻译工作增添了一点难度,希望本人的译作不至于太折损原书的趣味。
翻译过程中,参考了科学松鼠会几位作者介绍相关领域来龙去脉的科普文章,受益良多,在此表示感谢;也借此机会向读罢此书对有些内容尚觉不过瘾的读者作个推荐。这些文章在网络上都可以查到:李清晨医生有关心脏手术的《外科之花的艰难绽放》,BOBO医生关于麻醉学历史的《麻醉往事》。
承蒙李清晨医生百忙之中帮忙审阅了医学相关内容,十分感谢。
译友红猪为本书的翻译提供了诸多建议和帮助,在此也一并表示谢意。
非常感谢本书的编辑贾明月,她的耐心、细致、挑捡错译漏译(甚至是作者笔误)的“火眼金睛”,是本书得以最终呈现的一大保证;而在译校过程中与她的探讨、对书中各类“八卦”的交流也让翻译工作变得十分有趣。
受专业所限,本人对书中谈及的诸如爆炸、潜水、航空等领域过去了解甚少,尽管也在翻译过程中补作了一些查阅资料的工作,纰漏想必在所难免。敬请读者诸君批评指正。
朱机
2011年秋于上海

文摘

一 执锯而来,不惧隐疾
He Came, He Sawed, He Chancred
判断时要小心谨慎,事关死尸时尤其。
——威廉 亨特
18世纪的医生有两种:一种是内科医生,掌握医药知识的文化人;另一种是外科医生,拿着锯子的熟练工。而两者都囿于老思想旧经验。医学研究停滞不前,病人的处境无非比他们的曾曾祖父辈稍稍好上一点。后来终于出现了一个叫约翰 亨特(John Hunter)的苏格兰农民小伙,把外科手术从一门技艺提升到了一门科学。
约翰只接受过基础教育,但他一生都对自然怀着丰沛的好奇心。1748年,他离开家乡去伦敦投奔哥哥威廉(William Hunter)。威廉受过外科训练,但因为时不时晕血正专攻热俏的内科,并准备做个助产士。于是约翰便接手学习血淋淋的那部分工作,还被派去准备教学所需的尸体。约翰的解剖技术十分了得,很快就升级监管威廉的学生。在跟两位有名的外科医生见习了一段时间后,约翰在圣乔治医院(StGeorge’sHospital)当上了住院外科医生。这所医院专门收治“值得救济的穷人”①,而外科医生有权拿这些“毫无怨言”的穷病人练手。毫不知情地提供身体给外科医生的人无一例外既穷且弱,受益者却多是富人。约翰上午拜访付费的患者,下午则义务为穷人看病。比起圣乔治医院的其他医生,约翰那儿的穷病人总是最多。
约翰希望医院能在教育年轻外科医生上面多花工夫,但没能说服高年资外科医生来开课。最后他在自己家办起了夜校,有好多年全伦敦的年轻外科医生都受益于此。去听课的人都会受到很好的款待,尽管有一次只去了一个学生。为了招揽学生,约翰还拉了具骨架来,通常这样开场:“先生们。”
约翰从不盲从现有的经验,总是先观察后改进。七年战争②时期的外科军医经历让他成为了枪伤权威。战场上的手术需要弄开伤员的伤口,清除碎片,取出子弹。伤员很难避免死于感染。而约翰只给伤员做简单的止血操作,让子弹留在原处,这样一来存活率便大大提高。他意识到,有些情况下,人体能够自己痊愈。
他解剖了上千具尸体,对人体内部的了解比对自家房子的布置还要清楚。而了解得越是清楚,到了手术台上越不会措手不及。清醒的头脑配合上灵巧的双手,他渐渐体会到人体各部分不单作为零件起作用,还有“它们在机械般的整体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们的工作方式,产生了最终的效果”。
痴迷于解剖的不止约翰一个:英国艺术家乔治 斯塔布斯(George Stubbs)花了18个月来解剖马匹,每一匹马都且剖且画数个礼拜。意志不够坚定的人恐怕会被那恶臭熏得吐个底朝天,但乔治最终绘制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不朽作品:马的解剖图。
约翰的哥哥威廉在大风车街上开了家私人医学院。说到这条街,将近两个世纪之后,伦敦头一家脱衣舞俱乐部在此开业,广大人民群众对人体解剖的兴趣想必自此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威廉希望能把其他地方不重视的实用解剖技术教授给学生。彼时的医学考试,哪怕是面向外科医生的,通常也只有口头测试而没有任何实际操作。大多数课程是让学生观摩解剖,或者检查一下早先准备好的解剖标本。有吝啬的苏格兰教授曾经就着一具尸体讲完了一门整整100学时的课。所以说,那会儿使用变质发臭尸体的还不只是学生。
因为缺乏解剖练习,磨刀霍霍的外科医生完全可能头一次动刀就是在活生生的病人身上。威廉和约翰都认为手术失误最好还是发生在死人而不是活人的身上。约翰这么跟学生说:“解剖乃手术之根基,熟知解剖则头脑清晰,双手敏捷,心灵亦对必要的残忍习以为常。”
在亨特兄弟的学校,每个学生都会有一具尸体练手。那意味着,要有许许多多尸体,而且还得是新鲜的,不过也用不着新鲜到乐购或桑斯佰丽超市①要求的程度。解剖主要是冬天的活计,夏天的高温会让尸体的皮肤迅速脱水,变得木头般僵硬,内脏则变得粥一般黏稠。
学校每个礼拜都需要几具尸体,找尸体的任务被派到了约翰头上。当时有两百多项死罪,连扒窃也是,所以并不缺尸体。1752年的《谋杀法案》允许解剖学家认领被执行死刑的谋杀犯的尸体,因此外科医生纷纷跑去执行死刑的泰伯恩行刑树①下围观等待。从绞刑架上下来的尸体想必还是温热的,于是外科医生和死者的亲属好一番不体面的拉扯争夺。有一次实在激烈,被争夺的重罪犯因此醒了过来,后来被判缓刑,还有了新名字,人称“半吊子麦琪”。
《谋杀法案》的新规定并不是为了推动医学进步,而是为了惩治犯罪。因为被解剖的命运比死亡更加可怕,增加了“恐惧与恶名的特别标注”;而且,待到宗教上的“审判日”,也就是所有死者将复活的时候,那些肉身缺少了重要部位的人,也许会因为不完整而被拒于天堂大门之外。
对许多罪犯而言,真正的可怕之处在于,他们也许会开膛破肚地在手术台上醒来。在一下子拉断脖子的“长坠落”绞刑法出现前,犯人是慢慢被绳套勒死的-有时要拖上三十分钟或更久。医生挤在蜂拥的围观人群中,往往逮不着机会宣布犯人的死亡。有那么几次,解剖学家手术刀下的“死尸”出人意料地在解剖桌上坐了起来。
可以理解,当时自愿捐赠的遗体是十分稀少的。由于没有合法途径获取足够的遗体,解剖学家常常别无他法,只有去贿赂殡葬人,让他们在棺材里放上石头,把死了的好东西交出来。盗墓者也乐于助人,反正埋个空棺材并不比埋个装满的麻烦。纵然有这些法子,死尸这东西仍然供不应求。于是约翰开始“攀上了盗尸人”-这伙人干的正是掘开新墓挖出死尸的勾当。
约翰的工作生涯中,盗墓从偶尔为之的“寻求刺激”活动发展到了堪比“审判日”的成规模复活事业。预购的尸体被装进桶或篮内,发送至全国各地。有人曾在发往利兹的驿站马车上发现过一具盒装死尸。类似的事件在都柏林也有发生,为此当地报纸要求“体面起见,请把宝物包装得稍微仔细一点”。尸体价格逐年上涨,几十年间涨了16倍;孩童的尸体则是按英尺买卖。一些盗墓勇士抱怨说,挖出一具棺材却发现早有人下了手的比例也未免太高了。
盗墓并不算犯罪行径。偷只猪或鹅会被判死刑,但在当时的法律看来,尸体不是财物,所以盗尸不能算偷。盗尸者会小心翼翼地把寿衣裹尸布什么的留在棺材里,因为那些是财物。
民众慌了,从英国卡莱尔到美国纽约,人们纷纷抗议解剖学家的暴乱。某医学期刊断言:“倘若不阻止人体买卖,教堂墓地将无法避免夜半盗贼的铲子,民众亦无法抵挡夜半刺客的匕首。”
因为尸体要确保新鲜,有些罪犯还设计了合理的流程以求获利,不等人死透就先把身体抢过来。报纸上连篇累牍报道着布尔克(Burke)和黑尔(Hare)的暴行。他们俩杀害了16个人,然后卖给爱丁堡的外科医生罗伯特 诺克斯(Robert Knox)。有诗云:
布尔克宰肉黑尔偷
诺克斯付钱把货收
有一次,他们送来一个叫“傻杰米”的人,这人在当地颇为有名,诺克斯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死尸真面目,先砍下了尸体的头,然后再拿给学生用。
布尔克和黑尔养活了一大帮送尸的拥趸——“布尔克帮”。他们为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提供余温尚存的人体,其头目被判多项死罪,罪名是挖掘新尸一千具。这一丑闻影响之大导致了1832年《解剖法案》(Anatomy Act)的出台,从此解剖学家有权解剖贫民所、停尸房内无人认领的遗体。这下,连最死硬的无赖都惧怕的命运降临到了无辜穷人的头上。
获取遗体,对约翰而言是手术之必要,长远来讲是为了拯救生命。同时,这也像一场狩猎。皇家外科医师学院的主席曾向皇家调查委员会夸口:“只要我乐意解剖,没有我得不到的人,不管他生前是什么样。”
死尸稀缺的问题并没有彻底消失。今天的解剖教学利用模型解剖、医学成像技术并鼓励学生检查自己和他人的身体。我依稀记得,学生们总是一有机会就互相查看身体。即便如此,未来的外科医生们还是必须解剖人的尸体。盖伊医院、国王学院教学医院和圣托马斯医院一年需要80具遗体,而捐赠的只有60具。再要拒绝肥胖者的遗体只会更叫人为难,那样一来,立马就没有合格尸体可用了。
大多数医院极力鼓励人们捐献遗体,但背道而驰的也有。2004年,加利福尼亚州一家医学院被曝倒卖人体零部件。而这些器官取自六年来捐献给医学研究用的约800具遗体。路易斯安那州的一所大学在清除多余的尸体时把它们给了一家代理,但对最终去向毫不知情。
ISBN7030324676,9787030324672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特雷弗?诺顿 (Trevor Norton)
尺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