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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科关键词研究》系列丛书以跨学科的原典梳理为分析线索和立论依据,从《意义》、《礼物》、《身体》、《行动》、《书写》、《法则》、《道说》、《焦虑》)、《倾听》、《动物(性)》等诸人文学科交叉概念入手,深入探究当代西方神学与人文学的内在关联、相互借鉴及深层对话,同时又从中国自身的学术处境和问题意识出发,试图把握当代西方思想的关键概念、核心命题和基本逻辑,其问题意识、研究方法、学术文献等等涉及到当代中西方人文学科各个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相信此项研究对我国人文领域学术研究具有重大推进作用。
作者简介
葛体标: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宁波大学副教授。
目录
总序
当代西方思想对传统论题的重构
导论 法则的危机
第一章法则的暴力
第一节法则的张力
第二节向总体性开战
第三节法律暴力和救赎
第二章法则的诗意
第四节人是万物的尺度
第五节元伦理的居住
第六节世界之美
第三章法则的例外
第七节主权就是决定例外状态
第八节当代保罗复兴
第九节弥赛亚式的例外状态
第四章法则的正义
第十节自然和法则
第十一节在法的前面
第十二节法律、暴力和正义
结语法则:严格的间接性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文摘
版权页:
如果说在康德那里,恶产生于感性动机和道德动机次序的颠倒,说明恶仅仅来源于意志的脆弱;那么谢林则受波墨神秘主义哲学的影响,在自由中置入了恶的实在性,由此恶就不再是一种次序颠倒的结果,而是深植于存在的本性之中。谢林甚至将恶思考为爱之意志的条件,认为恶也是上帝自我启示的条件:“假如恶不存在,上帝自身也必定不存在。”在奥斯维辛之后,恶的问题再次激发起阿多诺、阿伦特、勒维纳斯和齐泽克等人的思考,他们将恶与绝对律令关联起来,意识到在总体败坏的境地中不可能有道德律可言。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尔在《启蒙辩证法》中将康德与萨德并提,认为萨德的内在真理其实是康德式的。但是拉康和齐泽克则反过来理解,认为康德的内在真理实际上是萨德式的。阿伦特在60年代以后,根据艾希曼现象提出了平庸恶,恶之平庸比恶之激进更为触目惊心。恶作为准则对法则的替代,本身就来自康德对法则、规则和准则的区分,康德试图在这一张力中确立人的有限性,并以强调法则的方式确立人的意志自律,而当代诸多思想家则进一步指出了意志自律中仍然存在着一种主体的僭妄。
康德以判断力作为纽带完成其桥梁工程,这是由他的二分逻辑带来的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判断力没有自己的领地:“不能在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构成任何特殊的部分,而只能在必要时随机附加于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这就决定了判断力立法的独特性,它是一种调节性法则,不同于前两者的构成性法则。构成性法则是实在的,例如自然的机械律以及实践的道德法则;而调节性法则却是被设想出来的,具有非实在性,它不作用于客观实物,而只是在人的理性中具有连接和沟通作用。
《人文学科关键词研究》系列丛书以跨学科的原典梳理为分析线索和立论依据,从《意义》、《礼物》、《身体》、《行动》、《书写》、《法则》、《道说》、《焦虑》)、《倾听》、《动物(性)》等诸人文学科交叉概念入手,深入探究当代西方神学与人文学的内在关联、相互借鉴及深层对话,同时又从中国自身的学术处境和问题意识出发,试图把握当代西方思想的关键概念、核心命题和基本逻辑,其问题意识、研究方法、学术文献等等涉及到当代中西方人文学科各个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相信此项研究对我国人文领域学术研究具有重大推进作用。
作者简介
葛体标: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宁波大学副教授。
目录
总序
当代西方思想对传统论题的重构
导论 法则的危机
第一章法则的暴力
第一节法则的张力
第二节向总体性开战
第三节法律暴力和救赎
第二章法则的诗意
第四节人是万物的尺度
第五节元伦理的居住
第六节世界之美
第三章法则的例外
第七节主权就是决定例外状态
第八节当代保罗复兴
第九节弥赛亚式的例外状态
第四章法则的正义
第十节自然和法则
第十一节在法的前面
第十二节法律、暴力和正义
结语法则:严格的间接性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文摘
版权页:
如果说在康德那里,恶产生于感性动机和道德动机次序的颠倒,说明恶仅仅来源于意志的脆弱;那么谢林则受波墨神秘主义哲学的影响,在自由中置入了恶的实在性,由此恶就不再是一种次序颠倒的结果,而是深植于存在的本性之中。谢林甚至将恶思考为爱之意志的条件,认为恶也是上帝自我启示的条件:“假如恶不存在,上帝自身也必定不存在。”在奥斯维辛之后,恶的问题再次激发起阿多诺、阿伦特、勒维纳斯和齐泽克等人的思考,他们将恶与绝对律令关联起来,意识到在总体败坏的境地中不可能有道德律可言。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尔在《启蒙辩证法》中将康德与萨德并提,认为萨德的内在真理其实是康德式的。但是拉康和齐泽克则反过来理解,认为康德的内在真理实际上是萨德式的。阿伦特在60年代以后,根据艾希曼现象提出了平庸恶,恶之平庸比恶之激进更为触目惊心。恶作为准则对法则的替代,本身就来自康德对法则、规则和准则的区分,康德试图在这一张力中确立人的有限性,并以强调法则的方式确立人的意志自律,而当代诸多思想家则进一步指出了意志自律中仍然存在着一种主体的僭妄。
康德以判断力作为纽带完成其桥梁工程,这是由他的二分逻辑带来的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判断力没有自己的领地:“不能在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构成任何特殊的部分,而只能在必要时随机附加于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这就决定了判断力立法的独特性,它是一种调节性法则,不同于前两者的构成性法则。构成性法则是实在的,例如自然的机械律以及实践的道德法则;而调节性法则却是被设想出来的,具有非实在性,它不作用于客观实物,而只是在人的理性中具有连接和沟通作用。
ISBN | 7301215878,9787301215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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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作者 | 葛体标 |
尺寸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