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法模型:用法学区域论解析支配及其变化规律的全新方法 978756204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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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法模型:用法学区域论解析支配及其变化规律的全新方法》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韩崇华,男,1967年12月生于山东省潍坊市,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二级法官,中国法学会会员,曾获中国法学会、最高法院法律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六次。在全国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71篇。《审判运行体系改革》(《人民法院报》)第一次提出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基本思路,次年中国全面推行这种“大立案”司法制度,影响了司法改革的进程: 《债群理论的分析与应用》(《经济法制》),第一次提出了债群(也称“群债”)理论;《审判改革的基本思路》(《法学研究》)提出审判制度改革的基本理论;《论审判规律与审判改革》(《法学》)提出审判规律问题,另外, 《法律体系的完善与立法体制的健全》(《人民法院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赔偿金的计算》(《法律适用》)对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索。自1994年至今,一直致力于“民法模型”的研究,对数学理论在法学上的应用进行了积极探索。

目录

让法学插上科学的翅膀(代序)
第一章 区域论
第一节 区域的基本知识
一、区域
二、代数表达法
三、参数
四、元素移动的类型
第二节 分子
一、分子
二、分子的客体
三、分子的向量表示法
四、主客关系
第二章 支配论
第一节 支配及其构成
一、支配关系
二、一级分解
三、二级分解
四、三级分解
五、支配构成
第二节 支配权系统
一、支配权系统
二、支配状态计算方法
三、传统支配论批判
第三章 过程论
第一节 民事过程系统
一、态势
二、表意
三、实然过程
四、民事过程系统
五、聚散过程系
六、分子的性质与分类
第二节 常态变化
一、常态过程系统
二、常态系统的分类
第三节 非常态变化与债的转移与灭失
一、非常态变化
二、债的转移与消灭
第四节 债的证券化
一、债券与证券化债权
二、势券的特征与类型

文摘

版权页:



r1e+(r2—r1)e=r2e
通过(r2—r1)e这一给付行为,完成了赠与过程。在这一表达式中,权利与行为一目了然,这正是民事关系形式化、逻辑化的优势所在。
另外,元素可以在无性域与特性域之间移动。设有无色圆为a,它转化为i1a(设为红色圆)的过程为
a+ (i1—1)a—i1a
同理,a由红色变无色的过程为i1a+(1—i1)a=a。
在民法中,拾取无主物e的过程为e+(r—1)e=re;抛弃物e的过程为re+(1— r)e=e。
特别提一下转移的问题。转移是目标元素之上域性的变化,在r1e+ (r2—r1)e=r2e过程中,我们称物e之上的域性发生了转移,从区域角度而言,即为e在两区域间发生移动。可见,转移与移动是对元素移动现象的观察视角不同而已。
ISBN9787562043676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作者韩崇华
尺寸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