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实务与热点答疑360问 第2版 张志军 白如银 邵月娥 9787111738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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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5882046 类别: 图书 建筑 工程经济与管理
开本:32开
纸张:胶版纸
包装:平装-胶订
是否套装:否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11738640
所属分类:图书>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通论/工具书
编辑推荐
重点关注政府采购实务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一问一答,针对性强,方便读者快速查阅
双色印刷,形式灵活,适合碎片式学习内容简介
本书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动向把实务中关注度、热议度比较高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整理出来共计问。为了使本书内容不至于太晦涩、枯燥每个问题表述尽量具体、清晰解答分析尽量简短、明确也注意引用直接关联的法律条文使内容可读性更强。“问”对应“答”针对每个实际问题提供一个答案、一套方案但这“一把钥匙”可以开“多把锁”解决同一类问题希望本书能够为读者在工作中遇到的疑惑提供实务指南。
本书可供采购人、供应商等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使用也可供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相关专业的师生、研究人员使用。

目 录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综合篇
第一章法律适用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否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活动
政府采购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法》还是按照《政府采购法》
执行
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可参照《政府采购法》执行
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设备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预算单位采购进口机电产品应适用哪部法律
政府采购工程服务招标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工程货物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综合篇
第一章法律适用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否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活动
政府采购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法》还是按照《政府采购法》
执行
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国有企业采购是否可参照《政府采购法》执行
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设备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预算单位采购进口机电产品应适用哪部法律
政府采购工程服务招标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
政府采购工程货物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项目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中外合资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是否属于政府
采购
政府部门新建办公楼购买电梯设备是否属于工程招标
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可采用何种
采购方式
河道疏浚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第二章采购政策
对中小企业资格如何确认
同一股东控股的两家小型企业能否组成联合体参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情形具体有哪些规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包括多个采购标的
是否要求所有的货物生产制造商全部为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企业是否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发售文件时如何确定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需要提供各个配件制造商还是组装成成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承诺”
小微企业的报价分该如何计算
什么是政府采购中的进口产品
政府采购必须要采购原装进口的货物应当怎么办
实行固定价格的政府采购项目如何体现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项目是否要遵守政府采购政策
第三章信息公开
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政府自筹资金项目的采购公告应当在哪个媒体发布
评标报告是否应当公开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应当公开
供应商各评分要素具体得分是否应当公开
评标基准价是否必须在中标公告中公开
供应商要求采购人公布评委名单及其工作单位是否有法律
依据
是否应该公示被废标的投标人名单和废标原因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条件
自然人如何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分支机构能否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
境外公司能否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股东相同的两家公司能否参加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何理解
是否允许联合体成员在其他标段单独投标
子公司是否可以用母公司的资质和业绩投标
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可否将产品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作为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中的“前三年”的基准时间以何为准
对“重大违法记录”如何理解
供应商断货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具有重大违法记录能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母公司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是否影响子公司的投标
资格
异地政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能否影响投标人在本地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供应商是否可以授权给下属企业参加投标
设备采购项目的设备经销商不得参加投标吗
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确定供应商应如何报批
拥有多个专业的建造师是否可以同时承接多个建设项目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工程施工项目的负责人
什么情况下建造师可以同时承接两个施工项目
相邻标段是否可以要求不同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何认定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
能否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设定为投标人的资格
条件
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可以作为资格要求吗
采购文件能否限定市场排名在前的品牌才可以投标
制造商和经销商是否可以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间接限定供应商规模是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的资质如何判定
母、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怎么办
甲公司的员工是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家公司能否同时
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
投标人
能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有服务机构和固定的专业维修
人员
为了确保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能否限定营业收入、规定
供应商的规模
如何界定供应商的经营范围是否合格
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变更怎么办
第五章其他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能否委托非集中采购
代理机构采购
社会代理机构能否代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
项目
医院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卫生局作为采购人进行采购是否
合理
事业单位或者团体组织的劳务派遣事项应否纳入政府购买
服务范围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能否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中的“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指的是什么情形
低于采购限额的项目可否在单位的官网发布采购公告
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于哪些情形
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适合采用哪种采购方式
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是升级改造还是购买全新设备更
合适
公益广告牌建设运营应采用什么方式确定运维企业
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是否可以直接委托施工单位
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是否需要审批
采购文件是否可以约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的项目应如何确定项目属性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的项目应如何确定项目
属性
市场上比较成熟的软件采购属于货物类还是服务类采购
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必须要提供财务报表
能否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定为评分条款
评审因素如何“量化”
未取得生产商“授权”投标能否认定其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限额以下进口产品是否需要进行进口论证
政府采购档案要保存哪些资料
政府采购不同方式下各个环节的时限是多长
各种采购方式供应商的来源有什么不同
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是否不受项目
大小限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可以领取评审费吗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者之间是并处
关系还是可选择关系
评审专家违法评标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部分招标采购篇
第一章招标
赠款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有关稀缺资源分配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机关可否通过招标方式作出决定
不同预算编号的同类项目是否可以合并招标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可以不
招标
公立医院维修是否必须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应急工程是否可以采用简易招标程序
邀请招标项目邀请的供应商如何产生
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项目可以不抽取供应商吗
招标文件规定“欧美一线品牌”是否构成违法指定品牌的
行为
采购文件能否设定业绩合同的金额
招标文件规定多标段“兼投不兼中”是否可以
政府采购项目可否要求额外赠送货物
采购人未依法公布项目预算如何处理
招标文件能否将资格条件同时设置为评审因素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能否将
供应商成立年限作为评审因素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价格分权重设置为是否
合法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作为资格条件还能将业绩数量设置为打分项吗
招标内容变更怎么办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何为准
邀请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可以缩短到多少天
招标公告可以变更为资格预审公告吗
招标公告发布后变更资格条件该怎么办
招标公告能否要求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即具备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能否通过澄清来修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能否修改采购标的数量、最高限价信息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可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吗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最短为多长时间
对于样品采购人应如何精简要求评审结束应如何
处理
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并对样品评审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样品允许更换吗
购买招标文件时初步审核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合适
招标文件可以澄清或修改吗
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需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吗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失败如何处理
废标后应该重新招标还是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评审错误必须废标后重新组织
招标吗
重新招标后联合体成员可以单独参加投标吗
终止招标是否要退还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启动前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签署项目合作
备忘录吗
第二章投标
为赶进度能否将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压缩为少于天
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时“等标期”能否缩短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资料能否接收
以进口产品投标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
哪些主体可以认定串通投标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以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怎么办
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参数以达到招标要求的行为是否构成“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单位疑似弄虚作假该怎么办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项目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可以同时
投标吗
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设置哪些类型的保证金
政府采购保证金能否采用现金方式
公路工程投标保证金上限可以超过万元吗
投标保证金能否以现金形式提交
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归谁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可以扣除投标保证金吗
投标保证金忘了退还怎么办
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怎么办
第三章开标
不同招标人的同类项目可不可以合并开评标
家潜在投标人均迟到招标人该怎么办
开标顺序是否应先拆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再拆封报价
文件
开标必须监督人员到场监督吗
未按照规定程序开标应怎么处理
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项目投标人不足家怎么办
流标项目投标文件要唱标吗
开标时不足家投标文件是否需要退还
邀请招标可以不唱标吗
唱标时价格唱错并被供应商签字确认了怎么办
第四章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是否必须要有采购人代表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
评标吗
采购人代表能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吗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能否参与本机构代理项目的评审
工作
采购人工作人员符合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能否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采购人能否自行选择评标专家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是否可以有采购人代表
评标委员会全部由专家组成违法吗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组建不合法怎么办
采购评审专家最早什么时间可以抽取
同类项目是否可以使用同一批专家评审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谁负责
评标现场能通过视频对外公开吗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资格审查出现错误怎么办
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有什么区别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家怎么办
对“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如何理解
对于综合评标项目价格、商务、技术、服务等评分有分数
限制吗
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同一个包件怎么办
相同品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如何评审
实质性参数正偏离是否可以加分
评标专家分工评审参照他人单项评分打分是否合适
评标现场必须要全程录音录像吗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纪律使用手机将导致什么后果
评委名单泄密将导致什么后果
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如何处理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是否应该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以零报价投标该怎么处理
投标有效期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怎么办
甲企业投标文件中出现乙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证明文件是否可以认定为串标
报名资料中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该投标文件是否有效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完全一致可以
否决吗
业绩证明文件加盖证明单位科室印章是否有效
交货期未按格式填写是否可以否决投标
开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如何
处理
政府采购项目计算基准价可以采用平均值法吗可以去掉
最低报价吗
政府采购中一分钱投标能否接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何确定核心产品
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如何处理
政府采购项目实质性响应不足家的能否继续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能否复核专家的错误打分
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可以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评审专家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怎么办
评标委员会未按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的是重新组织
评标还是重新招标
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是重新评标还是重新招标
第五章定标
投标报价最低是否就应当中标
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可以同时选取多家中标人
摇号确定中标人是否可取
采购人能否在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
成交人
中标结果公告后处理质疑查实中标人资格不合格应
如何处理
因质疑事项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应当怎么办
采购人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是否可以不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第一、第二中标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以确认第三家
中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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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白如银,就职于能源央企,公司律师、国有企业一级法律顾问、正高级经济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专家。著作有《招标投标法律解读与风险防范实务》《国有企业招标投标法律合规实务与监督管理指南》《招标投标法注释书》《为何“废”了我的标——否决投标与投标无效例》《政府采购实务与热点答疑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法条释解与疑难解析》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