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本:16开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是否套装:否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519730734 |
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理论法学 |
商品详情
书名辩护权的基本权利之维
定
作者作者
出版社:出版社
出版日期
字数:
页码
版次:
装帧:平装
开本:开
商品重量:内容简介
辩护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基本性”主要体现为文本有明确规定、限制国家权力并保障人权、不可剥夺和克减等三个面向,其作为人面对责难所依法享有的提出证据、言词辩驳和辩解的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作为辩护的原始形态,语言(逻格斯)作为人的一项基本功能,是人成之为人的根本条件。正是在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过程中,辩护权从程序上维系着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微妙平衡,实现着“权利权力”的和谐互动,践行着法治国的理念,而这一切都肇始于对辩护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感性认可、理性认同与制度化承认,唯有如此,方能使辩护权的程序性基本权利功能得以完满实现。
作者简介
韩正武,河南新乡市人,年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从事律师执业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刑事、行政及立法等法律事务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在《中国评论》《东南学术》《福建论坛》《福建警察学院学报》以及《人民政坛》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文章。
书名辩护权的基本权利之维
定
作者作者
出版社:出版社
出版日期
字数:
页码
版次:
装帧:平装
开本:开
商品重量:内容简介
辩护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基本性”主要体现为文本有明确规定、限制国家权力并保障人权、不可剥夺和克减等三个面向,其作为人面对责难所依法享有的提出证据、言词辩驳和辩解的权利,是一项基本权利,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作为辩护的原始形态,语言(逻格斯)作为人的一项基本功能,是人成之为人的根本条件。正是在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过程中,辩护权从程序上维系着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微妙平衡,实现着“权利权力”的和谐互动,践行着法治国的理念,而这一切都肇始于对辩护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感性认可、理性认同与制度化承认,唯有如此,方能使辩护权的程序性基本权利功能得以完满实现。
作者简介
韩正武,河南新乡市人,年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从事律师执业年。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刑事、行政及立法等法律事务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在《中国评论》《东南学术》《福建论坛》《福建警察学院学报》以及《人民政坛》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