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本:32开 |
| 纸张:胶版纸 |
| 包装:平装-胶订 |
| 是否套装:否 |
| 国际标准书号ISBN:9787100256674 |
| 所属分类:图书>法律>理论法学 |
商品详情
读者对象:大中专院校师生、研究人员以及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内容简介:
享誉世界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一书出版于年,是萨维尼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世纪初的德国,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是否应制定一部德国统一民法典的论战。论战的一方是主张制定统一民法典的蒂堡,其代表作为《论制定一部德意志统一民法典之必要性》;另一方即是萨维尼和他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在本书中,萨维尼针对德国当时建议制定民法典的呼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论述,提出法起源于民族精神,设定了出众的法典的一般条件,并以罗马法与德国法为例对此加以说明。藉由全面批评已存的《拿破仑法典》《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普鲁士普通邦法》,他否认当时德国拥有制定一部民法典的能力,并基于此提出了法学家在已有法典与没有法典之时的职任。
这场持续百年的世纪之战直接影响了日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享誉世界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一书出版于年,是萨维尼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世纪初的德国,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是否应制定一部德国统一民法典的论战。论战的一方是主张制定统一民法典的蒂堡,其代表作为《论制定一部德意志统一民法典之必要性》;另一方即是萨维尼和他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在本书中,萨维尼针对德国当时建议制定民法典的呼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论述,提出法起源于民族精神,设定了出众的法典的一般条件,并以罗马法与德国法为例对此加以说明。藉由全面批评已存的《拿破仑法典》《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普鲁士普通邦法》,他否认当时德国拥有制定一部民法典的能力,并基于此提出了法学家在已有法典与没有法典之时的职任。
这场持续百年的世纪之战直接影响了日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作译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德国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年月日生于德国美茵河畔法兰克福。年开始在马堡大学学习法律,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马堡大学教授刑法,随即转向罗马法、法律史与方法论。年游学哥廷根、海德堡、巴黎、纽伦堡、奥格斯堡、兰茨胡特和维也纳。年获得兰茨胡特大学正式教席。年转任新成立的洪堡大学,直至年。期间以家庭教师身份教授普鲁士王位继承人罗马法、普鲁士法与刑法。年担任普鲁士国务委员,并自年起担任莱茵兰省上诉法院法官。年转任立法部长。年担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年革命爆发后辞职,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年月日卒于柏林。萨维尼著述繁多,代表性作品有《论占有》(年)、《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年)、六卷本《中世纪罗马法史》()、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
袁治杰,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目录:
一、导论
二、实在法的起源
三、制定法与法典
四、罗马法
五、德国民法
六、我辈之立法能力
七、三部新法典
八、未有法典之时何所为
九、已有法典之时何所为
十、共同之处
十一、蒂堡的建议
十二、结语
附录 萨维尼的法典化立场 袁治杰
读者对象:大中专院校师生、研究人员以及感兴趣的普通读者
内容简介:
享誉世界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一书出版于年,是萨维尼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世纪初的德国,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是否应制定一部德国统一民法典的论战。论战的一方是主张制定统一民法典的蒂堡,其代表作为《论制定一部德意志统一民法典之必要性》;另一方即是萨维尼和他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在本书中,萨维尼针对德国当时建议制定民法典的呼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论述,提出法起源于民族精神,设定了出众的法典的一般条件,并以罗马法与德国法为例对此加以说明。藉由全面批评已存的《拿破仑法典》《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普鲁士普通邦法》,他否认当时德国拥有制定一部民法典的能力,并基于此提出了法学家在已有法典与没有法典之时的职任。
这场持续百年的世纪之战直接影响了日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享誉世界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一书出版于年,是萨维尼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世纪初的德国,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是否应制定一部德国统一民法典的论战。论战的一方是主张制定统一民法典的蒂堡,其代表作为《论制定一部德意志统一民法典之必要性》;另一方即是萨维尼和他的《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在本书中,萨维尼针对德国当时建议制定民法典的呼声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论述,提出法起源于民族精神,设定了出众的法典的一般条件,并以罗马法与德国法为例对此加以说明。藉由全面批评已存的《拿破仑法典》《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普鲁士普通邦法》,他否认当时德国拥有制定一部民法典的能力,并基于此提出了法学家在已有法典与没有法典之时的职任。
这场持续百年的世纪之战直接影响了日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作译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德国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主要代表。年月日生于德国美茵河畔法兰克福。年开始在马堡大学学习法律,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马堡大学教授刑法,随即转向罗马法、法律史与方法论。年游学哥廷根、海德堡、巴黎、纽伦堡、奥格斯堡、兰茨胡特和维也纳。年获得兰茨胡特大学正式教席。年转任新成立的洪堡大学,直至年。期间以家庭教师身份教授普鲁士王位继承人罗马法、普鲁士法与刑法。年担任普鲁士国务委员,并自年起担任莱茵兰省上诉法院法官。年转任立法部长。年担任国务委员会主席。年革命爆发后辞职,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年月日卒于柏林。萨维尼著述繁多,代表性作品有《论占有》(年)、《论我辈从事立法与法学之使命》(年)、六卷本《中世纪罗马法史》()、八卷本《当代罗马法体系》()。
袁治杰,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目录:
一、导论
二、实在法的起源
三、制定法与法典
四、罗马法
五、德国民法
六、我辈之立法能力
七、三部新法典
八、未有法典之时何所为
九、已有法典之时何所为
十、共同之处
十一、蒂堡的建议
十二、结语
附录 萨维尼的法典化立场 袁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