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轮发电机自并励励磁系统及装置运行和检修规程 15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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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与DL/T49l-1999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适用范围由原45MW水轮发电机自并励励磁系统及装置改为lO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自并励励磁系统及装置。 ——为与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相配套,检修的内容相应地作了调整。 ——取消了原标准第3章定义部分。 ——总则部分进一步明确了运行、检修(维护)人员的职责。将第5章励磁系统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及备件和原总则中设备合并,使运行必备条件在文字结构上更加紧凑合理。取消了“自动励磁调节器的投入率应作为发电厂考核监督项目之一”,以励磁系统的强迫停运率(见DL/T583的3.25)替代,使其和技术条件提法更吻合。 ——特殊运行方式改为异常运行方式。 ——简化了运行操作、运行维护、事故处理。 ——取消原标准中的故障和事故记录描述的内容。 ——原标准的第12章对检修后试验做了较详细的描述,为了保证标准的一致性,此次修订采用直接引用,避免了标准与标准的矛盾,使其系统性更强。 ——取消原标准的设备评级章节。 ——简化原标准中有关管理内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49l-1999。
ISBN155083
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尺寸16